$title$-中国PE协会-PE动态-青岛劳务派遣:投资理财门户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PE动态 > 中国PE协会
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即将成立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4-2 11:26:44   作者:
【字体: 】【收藏本页】【打印】【复制网址】【关闭

国融网PJ编审:记者日前获悉,国家发改委已正式同意作为主管单位,批准设立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其登记注册手续目前正在民政部办理,协会筹备组已正式运作。成思危、项怀诚和陈元拟担任名誉会长,原电监会会副主席邵秉仁拟出任该协会首任会长。

  作为PE行业全国性自律组织——“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的筹建一直受到市场的极大关注。记者了解到,“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筹备小组”日前已经就关于PE行业监管自律的框架构想等议题与协会部分发起成员及相关律师进行了交流探讨,全国人大财经委及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出席研讨会,研讨会就相关核心问题达成初步共识。协会筹备组认为,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主要是围绕“配合政府监管”而开展加强行业自律、提供会员服务、行业数据统计分析、开展国际合作和推动行业发展等五个方面工作。这是官方机构对PE行业监管自律问题进行的最高级别的探讨,预示着PE行业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有望今后正式被纳入相关部委的监管视野。

  据参与上述研讨会的人士透露,筹备组确定以“监管、自律、合规、守规”四个层面为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监管与自律构想的核心,将加强培育自律文化,推动制定《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自律公约》,培育行业自律文化,酝酿制定各项自律措施,建立行业道德准则与职业操守,防止无序竞争。在资金募集方面,协会拟从七个方面进行规范:首先,将制定标准合同范本,提供指引;其次,制定GP(基金管理人)投资底限指引;第三,鼓励各投资公司使用专业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第四,严禁会员使用公众媒体或召开公开会议募集资金;第五,PE基金投资者不超过50人;第六,如有预缴资金协议的PE,其基金的资金及其使用严格由托管银行管理,杜绝管理人挪用资金的风险;第七,任何PE基金的管理人,如果超出私募范围向社会公众筹资、设立PE基金,当以非法集资处罚。筹备组特别强调关于公众资金的募集更要加强自律,争取获得包括金融机构、社保、企业年金、国企等公众机构监管者的认可,获得公众机构的投资。

  在为会员服务方面,筹备组将制定PE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制定PE行业的培训标准和考试标准,提供会员资格认定的辅导和解释,提供入会、登记、注册的辅导和协助,制定资金募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与披露、合规管理、社会责任等行业指引。提供各种专业培训,举办中国PE年会,全国PE协会会员之间、会员与被投企业之间发生有关纠纷时进行调解。

  据了解,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等城市已成立了若干家地方PE基金协会,会员超过500家。

  ·链接·

PE协会七方面配合政府监管

  (1)执行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对于行业监管的要求;

  (2)协助制定行业管理规定;

  (3)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政府部门的各项监管要求;

  (4)贯彻执行行业政策;

  (5)统计收集行业数据,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

  (6)协调政府与业界的关系;

  (7)配合政府及时处理行业内的各种问题。国融网PJ编审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署名含“国融网”三个字的文章,以及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国融网所有,如需转载请与国融网联系,并在授权范围内注明来源和作者,保证作品的完整性。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   凡本网注明“出处:×××”(非“国融网”)的作品,均系转载其他媒体或机构,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2.问题咨询及相关合作,请登陆论坛或发信至:daohexin@gmail.com
另:“百家争鸣”栏目欢迎读者、专家发表评论,一起探讨研究。如有不同意见,请发送至daohexin@gmail.com 我们将根据文章的质量择优署名刊登在本网上。(国融网私募股权融资研究会)

 





 相关新闻